药品政策法规动态汇编(2020年12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1-05浏览次数:359

【SCiDDD  药政动态汇编】每月整理汇编国家各大部委发布的与药品相关的政策法规动态,信息来源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财政部、发改委等官方网站。

 ◆ 政策法规文件 

12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945号)
《规范》涉及16大类、100余种临床常见精神障碍。
(链接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3p/202012/a1c4397dbf504e1393b3d2f6c263d782.shtml

12月17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8号)
《通知》指出专项治理“回头看”范围为全国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结束。
(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2/19/content_5571123.htm

12月2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9号)
《通知》指出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是药品集中采购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对规范市场行为、净化交易环境、保障群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制度建设,各省级医疗保障局、集中采购机构务必于2020年底前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实现守信承诺基本覆盖,2021年2月底前,投标挂网企业书面承诺提交比例要达到80%以上,2021年3月底前达到95%以上;有效应对拒绝承诺,自本地区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生效之日起,医药企业参加或委托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挂网采购、备案采购须提交守信承诺。如未提交书面承诺,各省级集中采购机构不再接受申请或撤网处理;按照制度要求,尽快在信用评级、分级处置方面取得实质性治理成果;强化信用评价工作调度,国家医疗保障局自2021年1月起建立调度机制,跟踪统计各地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进展,评估各地制度建设实施进展,并定期通报。
(链接 http://www.nhsa.gov.cn/art/2020/12/25/art_37_4205.html

12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药监药注〔2020〕27号)
《意见》从促进中药守正创新、健全符合中药特点的审评审批体系、强化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多方协调联动,推进中药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五个方面阐明实施意见。
(链接 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yp/20201225163906151.html

12月28日,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药品注册网上申报的公告(2020年 第145号)
《公告》发布药品注册申请人应按照《药品业务应用系统企业操作指南》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完成用户注册。
(链接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qtggtg/20201228212507162.html

12月28日,国家医保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
《目录》将119种药品纳入目录,29种药品被调出目录,最终目录内共计2800种药品,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中西药比例基本持平。本次目录调整有几大特点,一是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确保医保基金支出可控;二是谈判药品数量最多,惠及的治疗领域最广泛;三是首次尝试对目录内药品进行降价谈判,明显提升经济性;四是支持新冠疫情防控;五是将今年新上市的药品纳入调整范围。
(链接 http://www.nhsa.gov.cn/art/2020/12/28/art_37_4220.html


12月30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药品注册网上申报功能上线运行的通知(药监综药注〔2020〕119号)
(链接 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yp/20201230173334178.html

12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0年版)的通知
(链接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9/202012/6c00e8559ee54cd29585c7f39e8a23c4.shtml

12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等相关机构联合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20〕25 号)
《通知》指出国家清单包括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国家制定清单以省级清单为基础,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共有6个品种,侧重在应对解决生产供应端短缺问题,保障药品供应。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共有57个品种,侧重在临床必需且不可替代或不可完全替代、存在供给短缺风险的药品,通过监测掌握药品供应和使用情况,及早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短缺情况发生。
(链接 http://www.nhc.gov.cn/yaozs/s7653/202012/f30aad8ec4ba48a9afa2e559f4d20e7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