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政策法规动态汇编(2019年11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2-03浏览次数:509

【SCiDDD  药政动态汇编】每月整理汇编国家各大部委发布的与药品相关的政策法规动态,信息来源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财政部、发改委等官方网站。


◆ 重要会议 

2019年11月20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更好服务群众看病就医
会议指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改工作,一是扩大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优先将原研药与仿制药价差较大的品种,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等纳入集中采购,以带量采购促进药价实质性降低。构建药品国家集中采购平台,依托省(区、市)建设全国统一开放采购市场。二是集中采购药品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建立中标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加强中标药品抽检,实行市场清退制度。建设药品追溯系统,明年底前率先实现疫苗和国家集中采购使用药品“一物一码”,并可由公众自主查验。三是制定实施国家用药管理办法。推动医疗机构首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药品。加强医院药事管理,依法查处不合理用药行为。建立健全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在总体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前提下,稳妥有序试点探索医疗服务价格的优化。四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相同剂型和规格的原研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等实行相同的支付标准。探索更加高效的药品货款支付办法。
(链接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shizhengyaowen/201911/t20191121_342715.html


 ◆ 政策法规文件 

11月25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2号)
《通知》从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薪酬分配激励机制、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及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介绍了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
(链接 http://www.nhc.gov.cn/tigs/s7848/201911/e1a885e49e50427a9750ce1a16da5bf7.shtml


 11月29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3号)
《通知》从十五个方面介绍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措施,其中包括构建全国药品公共采购市场和多方联动的采购格局,提升药品质量水平,确保药品稳定供应,提升药品货款支付效率,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开放药品生产流通市场格局,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等联动改革,加强医疗机构用药规范管理,推动实施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健全全国药品价格监测体系和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链接 http://www.nhc.gov.cn/tigs/s7846/201911/9afbf28f5ed04547a3bd9bf9074c2815.shtml)


11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
《公告》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化学原料药一并审评审批、药品GMP、GSP管理要求、以及药品违法行为查处5个事项做了说明。
(链接 http://www.nmpa.gov.cn/WS04/CL2138/3716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