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政策法规动态汇编(2018年4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04浏览次数:641

【SCiDDD  药政动态汇编】每月整理汇编国家各大部委发布的与药品相关的政策法规动态,信息来源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财政部、发改委等官方网站。


 ◆ 重要会议 

4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主持召开“中药饮片监管工作座谈会”。
会上,焦红局长听取了中医药领域院士、中医临床科研领域专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及中药材专业市场、行业协会学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聚焦问题,把脉问诊中药饮片质量管理。
(链接 http://cnda.cfda.gov.cn/WS04/CL2056/227858.html






4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降低抗癌药品费用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介绍卫健委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降低抗癌药物费用负担情况。曾主任提出近期卫健委主要从三方面着力:5月1日起,进口药品实行零关税;对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和采购;对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同时在建立降低抗癌药费合理负担的长效机制方面,鼓励研发创新、加快癌症防治药品审批上市、降低药品流通成本、升诊疗能力和合理使用抗癌药品。
(链接 http://www.gov.cn/xinwen/2018-04/28/content_5286589.htm#1


 ◆ 政策法规文件
4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8〕20号)。
《意见》指出促进仿制药研发、提升仿制药治疗疗效、完善支持政策,共15条。在促进仿制药研发方面,《意见》提出要制定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加强仿制药技术攻关及完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在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提高药用原辅料、装材料质量和工艺制造水平、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在政策扶持方面,《意见》提出将仿制药纳入采购目录、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发挥基本医疗保险的激励作用、明确药品专利实施强制许可路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价格政策等。
(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4/03/content_5279546.html


4曰8日,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暂停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国发〔2018〕10号)。
《决定》指出对先行区内医疗机构临床急需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实施进口批准,在指定医疗机构使用。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规范批准条件和程序,细化相关进口医疗器械的使用规范、不良事件监测、进口口岸等内容,明确监管责任,确保进口医疗器械使用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4/08/content_5280499.htm


4月1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药监〔2018〕1号)。
《通知》指出在机构改革期间,凡涉及药品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稽查执法、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等事项工作,在新规章制度出台前继续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办理,现行药品行政许可流程暂不改变。在此期间,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同时持续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建立现代化的审评检查体系,推进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品种档案、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各项改革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改革兼顾效率和质量,推动药品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
(链接 http://cnda.cfda.gov.cn/WS04/CL2056/227763.html


4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了《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2号)。
《公告》指出自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其中包括29个药品。
(链接 http://gs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804/t20180423_2874912.html


4月27日,财政部发《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
《通知》指出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链接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804/t20180427_2880407.html


4月28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
《意见》涉及了药品供应保障及药事服务两方面药品相关内容。《意见》指出要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基于互联网的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提升基本药物目录、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的遴选等能力。同时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推广“智慧中药房”,提高中药饮片、成方制剂等药事服务水平。
(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4/28/content_5286645.htm